深夜,辗转反侧睡不着,径直起来翻阅最新一期的《南方周末》。夜的静谧,使我一改以往只是粗枝大叶匆匆浏览标题的习惯,把心沉淀下来,认真阅读了几篇“记事”版上“谈吧,我的内疚”栏目下的文章。几位作者深怀歉疚之意,分别叙述了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或因疏忽大意而没有及时给予一个单亲学生以关爱,以至于其日后入室抢劫杀人被法院依法处以死刑;或因胆怯而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儿童溺水而亡;或因自己的一时犹豫而没有给母亲生前洗一次脚。文章行文朴实,感情真挚自然,竟一下子撩拨起我的心绪,欲控而不能,记忆之门也随之打开……
十岁那年暑假,我回姥姥家去过。姥姥家在一个小山村,四围环山。白天,大人们翻山越岭,去平缓的地带种地。我呢,写一会儿作业后,就跑到街上,招呼来闲呆在家里的孩子们一块儿玩耍。那时,我个头大,又在镇里的中心小学上学,见多识广,就自然成了孩子王。带领着一群孩子,在村子里东逛逛、西串串,或者上树掏鸟窝,或者下河练游泳,玩得不亦乐乎。
时间长了,我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叫小柱的孩子,给人的感觉怪怪的,好像有点儿不太合拍。比如,每次上树,我一声令下,其他孩子都是争先恐后地抱住一棵树就往上爬,唯独他站在原地,没有一点儿反应,说是害怕弄坏了衣裳被爹打。我们玩捉迷藏,正起劲时,他却提出要回家,说爹快回来了。这种怪怪的行为,让我感觉很扫兴。但很快有一个孩子告诉我,小柱是前年随他母亲改嫁到我们村里的,他现在的爹是后爹,他亲爹在几年前的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死了。他现在的爹对他很嫌弃,经常打他。我好像明白了点儿什么。
一天上午,我照例把孩子们召集在村东头的大柳树底下,商量着去哪里玩。有人提出,玩玻璃球吧,大家一致同意。玩之前,照规矩,得有一孩子买块五分钱的冰糕孝敬我。哈哈,这就是当孩子王的好处。一个孩子说了,这次应该让小柱来买,其他孩子随声附和。小柱站在一旁,急红了脸说:“我没钱。”有个孩子说:“你娘去地里时,不是往你口袋里塞了十元钱吗?”我在一旁有些不高兴了,问小柱:“是吗?”他低下头,怯怯地从小裤衩的口袋里掏出十元钱,说:“这是我娘先放在我口袋里,让我保管的,等爹下班回来交给爹买红糖的。”我摆了摆手:“算了,今天冰糕不吃了。至于玩,不玩玻璃球了,还是去钻山洞吧。”
实际上,我并没有因为今天没吃到冰糕而不高兴。在我心里,产生了另一个很恶毒的想法:把那十块钱弄到手,开学后够我买零食吃了。我的计划是,找机会从小柱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那十块钱。但为防止事后其家人怀疑钱可能被其他孩子掏走,我就故意带孩子们钻山洞,这样,钱丢后,可以让他们顺理成章地认为,钱可能是在钻山洞时,不小心弄丢的。
我为这个计划窃喜不已。于是,在钻山洞的过程中,我一直跟随着小柱,找机会下手。终于,在一个山洞口,大家挣拥着往里钻时,我把两个手指头伸进了小柱浅浅的口袋……
得手后,玩的心情也没有了,我推说需要写作业,带孩子们返回村里,一哄而散。
到家后,我的心情就一直惴惴不安,七上八下的。中午时候,大街上传来一阵阵刺耳的哭声,好像是小柱的。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个人躺到里屋的床上,用毯子蒙住头。我害怕那哭声。姥姥从街上回来,对小姨说:“小柱他爹本来就对他不好,这次又丢了十块钱,总算找到借口打孩子了,只是打得也太狠、太重了。”我听了这些,把头捂得更严实。小姨几次叫我吃午饭,我都没听见。
第二天,忍受不了心理折磨的我,决意提前结束在姥姥家的暑假,回自己的家了。那个暑假,这件事情一直揪着我的心。后来,姥姥到我家里来,聊家常时,又给母亲提起这事。姥姥说:后来,小柱的爹又痛打了他一顿,扇了好几巴掌。其中一个巴掌扇在耳朵上,把耳朵扇聋了。小柱娘也因为这事,同他后爹离婚了,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小柱这孩子命苦啊!”姥姥一声长长的叹息。我在一旁听着,如坐针毡,赶紧溜到外面去了。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冲淡我对这件事情的记忆。内心一直有一种深深的愧疚在徘徊。我也不曾对任何人提起过。也许,在今晚,把它倾诉于笔端,才能让我心理的重负得到些许的缓解。
刘坛茹(学生)
来源:温州日报 责任编辑:赵爱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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