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比较穷,那时家里点“油灯”已算是奢侈品,每次放学回家我和大哥总要帮忙,包括地里的耕作。尽管家里比较穷,但父亲仍十分坚定,要把我们兄弟俩培养成才。
记得那是1985年7月的一天,天气非常炎热,当时我们正在地里拔花生,突然,几位村干部朝我们这边走来,原来他们是为了我家那多出的8棵树而来的。他们认定是我父亲侵占了公家的财产,可父亲坚信那几棵树确实是归我家所有,结果双方起了很大的争执,最后竟大打出手。由于父亲人单势薄,渐渐地处于下风,这时,我三叔不知从哪冒出来,手拿扁担朝这堆人就打,出于条件反射,有一村干部用手来挡我三叔的扁担,只听到“哇”的一声,随着扁担的落地声,那村干部的手被打折断了。当时,大家都没了主意,急忙把受伤的村干部抬到医院。当天晚上,几个派出所人员就把我三叔给抓了,当三叔被带上警车时,父亲很自责,他自言自语道,如果当时不那么犟,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
亲戚们集合在我家里商讨着对策,最后,经过简单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那几棵树应先归还给公家,再想办法筹钱赔那手受伤的村干部1000元医疗费。后来我又听说三叔被法院执行6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事对我来说,是个严厉的打击,因为在我小时候的眼光看来,无论怎样,三叔在我心中是十分善良的,而对方人多势众,三叔只不过是为了保护我父亲才这样做的,他是在防卫,只不过是防卫过当了一点。既要赔钱又要受刑,加上一些村民在背后说那村干部和派出所人员有点关系,所以才会被判这么重的刑罚,这使我更加不满,并暗自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讨回个公道。
十年后,经过不懈地努力,我如愿以偿地被安排到政府部门工作,成了名副其实的执法人员。然而,毕竟事过境迁,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段往事已在脑海中渐渐模糊起来,为此,我主动向父亲提起这事。父亲平静地道出当时原委:“当时确实是我们的错,那时家里实在是穷,为了能让你们兄弟俩读书的学费有着落,无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其实,做人要本分一点,不要贪小便宜,而且当时是我先推对方的,所以才会这样,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
我只是轻轻地道了一声“喔!”可是,你们知道吗?我在心里呐喊着,为了这一天,我忍受了多少汗水,为了这一天,我熬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为了这一天,我少年的欢乐都被怎样的辛苦所取代了啊!背负怨恨和噩梦长大的孩子,心理明显就会不平衡,这种无形的伤害是无可弥补的。
后来,我又查找了关于我三叔当年被执行的那种刑罚,其实也是公正的。但正是由于有了这么一段经历,所以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身处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年代中,作为执法者更应注重分寸,在执法过程中更应注意做好嫌疑人家属中老人、孩子的思想教育,不要把嫌疑人一抓就完事了,有机会时要和其亲属们作一番思想沟通,也让他们了解点法律常识,不至于以后重蹈覆辙,这于个人、国家、社会都是件极有意义的事。
吴辉庆(职员)
来源: 责任编辑:赵爱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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