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盘点那些过往的日子,真的是喜怒哀乐并有,酸甜苦辣杂存。
一份房产合同的意外丢失,成为本人在这一年里挥之不去的伤痛。
那是在10月份的时候,我打算把在贵阳购置的商用铺面转让,将两份合同和一份移交证明通过快递公司从上海寄往贵阳。按照通常的速度,最多两天准能收到。不曾想,合同竟在快递公司的“旅行”中不见了踪影。
我在等了几天后,委托公司经办人员查询,这才知道承揽快递业务的是上海一快递公司徐家汇分站。对方解释说,由于贵阳方面正在整顿,没有发出,而向另一家快递公司进行了“转单”,但两者的系统均无登记。而且,承揽快件的业务员已经离职!
开始我想,直送也好,转单也好,只要能送到,哪怕晚几天也无妨。但足足等了十来天,仍然杳无音信,心里真正慌了起来。而在这段时间里,对方居然不闻不问,好像丢了客户的东西理所应当似的。
我们再三敦促。不管怎样,应该有个说法。
千呼万唤。对方一个姓方的经理终于露面。
“是我们的业务员小李取的快递。”方经理说,“但我们的收件系统并没有查到这份快件。”
他强调“转单”的理由是,该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快件发送和接受网络,但近期贵阳方面的网点因为派送质量出现问题而遭整顿,并使得当地的快件网络处于暂停状态,因此由上海发往贵阳的快件基本上通过别的渠道进行派送。
他也表示,不到最后,他们不会放
弃继续寻找的努力,希望我再等几天。
大概过了两三天,这位姓方的经理打来电话,明确告知邮件已经丢失,无法找到。而且,丢失的原因并不是什么“转单”,而是“遗失在了一场交通事故当中。”他的说法是,在该公司快递流程的运作上,先是由快递员到客户那里取件,然后由分站进行条形码扫描登记,最后送至位于嘉定的总公司准备发件。业务员小李收下了这份快件,但在快件的转交过程中,外包装上的条形码无法扫描,小李于是收回了快件,并将其放置在了运输车上。然而,这辆车由嘉定总公司赶回的途中出了一场交通事故,司机以及两名快递员受了伤,放置在车上的快件也就此下落不明。
但他没说明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有记者闻讯采访,对方在电话里说,他们会赔偿客户500元的损失。
对我而言,这份价值百万元的商铺合同原件的丢失所带来的损失,当然不是500元所能抵偿的。
但就是对方所说的区区500元,也只是应付媒体的说辞而已。他们从未告知本人,更无兑现的意思。
某日,一位同事出于义愤,打电话催问对方如何了结。不问还好,一问,对方就像点燃了的火药桶,噼里啪啦地炸个不停。意思是说,谁叫你们让媒体来采访的,媒体一曝光,总公司罚了我们的款,我的信誉也没有了,生意也下降了,你们还要什么赔款?
对方振振有词,而且出言不逊。好像不是快递公司丢了客户的东西,倒是客户欠了快递公司什么似的。
我曾想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想过借助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但这年头,个人和机构打官司,输多赢少,而且时间上、精力上都折腾不起。即使赢了官司,赔偿金额也远远低于自己的付出,得不偿失。
“算了,自认倒霉吧,和这种下三滥的公司讲道理,永远讲不清!”同事劝我,“就当是自己不小心被小偷偷了一次吧。”
世事难测。
在很多的时候,面对一些突如其来的风波,真的很无助,很无奈……
黔人(企管人员)
来源: 责任编辑:赵爱芸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