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我生活中的一件实事,也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八年以来惟一一次被警察“请”进派出所,可这次进派出所的经历却让我受益非浅。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中午,我在办公室里看报纸。一个员工气喘吁吁地跑进了我的办公室,急促地说:“主任,你赶快回家看看吧,你小舅子被公司的人打了。”我一听当时就火冒三丈,好歹我在公司也算是中层干部,还有人敢打我的家人。
我怒气冲冲地赶到小舅子租住的小屋。原来是小舅子与另一个车间的三个人打了起来。我冲进屋里,发现小舅子的嘴巴已经在流血。于是,我用手机通知了我手下的员工过来帮忙。
很快车间里的员工全部赶到,我带着员工冲进屋,仗着人多势众,我们将他们三个人团团围住不让离开。就在邻居劝说和阻拦的过程中,110民警到了现场。不容分说,民警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
我想是他们三人先打了我小舅子,那是他们有错在先。我是过来“讨回公道”的,虽然我们人多,但我并没有让工人动手,警察会秉公处理的。到了派出所,处警民警得知我们是工友并没有把我们关起来,而是直接把我们带到接待室,然后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册子,说:你们几个好好看看,触犯了那几条法规。
记得当时公司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员工800多,为了教育大家遵纪守法,公司经常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主要的培训资料之一,说实话,作为管理人员,条例的内容我基本有点了解,但条例的具体细节和实施办法我还真不明白。
没办法只好拿着条例一条一条地往下看,不知不觉中,我感觉自己今天的行为差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和第二十二条的第二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我不禁惊出了一阵冷汗:要是今天民警不及时制止,要是我让员工动手报复他们三人,今天的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就在我抬头的瞬间,我发现对方三人也在一个劲地挠头。
民警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心思,严肃地对我们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作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谁都不能触犯法律。就拿你们这次事件来说,你们就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你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在同一个公司工作就是兄弟姐妹。如果你们今天打起来出了点事,你们的父母咋办?你们的妻儿咋办?你们可得想清楚呀!当大家受到不法伤害时,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千万不要鲁莽行事,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民警的一席话让我们深受教育,打人的三个人当着民警的面向我小舅子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我和小舅子也一个劲地说没事没事,民警见我们握手言和,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一晃几年过去了,如今我也成了公司的行政人事经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企业员工,成了我日常工作的重点。每当员工之间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时,我就现身说法,给他们讲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这个在派出所里学法的真实故事,许多员工在我的这个故事里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改掉了陋习。其实,我们就生活在法中,只有学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只有懂法才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吴政(企管人员)
来源: 责任编辑:赵爱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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