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树立宜昌市温州商会和在宜温州人的良好形象,规范会员单位的行业经营行为,避免同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以互信为本,以质量兴市,积极参与文明宜昌建设,促进商贸健康发展。根据《宜昌市温州商会章程》规定,特制订本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一、公约目的:加强在宜温州商人和企业家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自我发展,规范商贸行业秩序,维护商会会员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提倡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善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会员企业与员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严禁使用童工。
三、提倡商会内部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反对相互拆台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
四、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竞争原则,反对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的经营和生产秩序。
五、严格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坚决反对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健全基础工作,建立和健全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七、商会建立信息网络,拓展信息渠道,及时传递给会员企业,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八、搞好有关资料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各会员企业必须按时、准确填报企业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资料。
九、为弘扬正气,营造健康向上的经营和发展环境,对认真履行公约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十、对有违背公约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由商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情节严重的,商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
十一、宜昌市温州商会理事会负责本公约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二、本公约解释权属宜昌市温州商会。
十三、本公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四、本公约经宜昌市温州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宜昌市温州商会
2008年4月19日
来源:宜昌市温州商会 责任编辑:小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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