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的浙江精神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在民主政治场域同样如此。近10年来,浙江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多个“第一”被搬上了“地方政府的创新”的领奖台,创新之多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这里撷取其中一些个案作一评析。
(一)“自荐海选”:探索基层民主选举方式的实践
2005年3月,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唐家埭村以“自荐海选”的方式选出村委会成员,这在全国基层民主选举中首开先河。所谓“自荐海选”,是指村民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加竞选,选民可以选举“自荐”人,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的选举方式。明确“自荐”人不是候选人,“自荐海选”属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
“自荐海选”的创新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避免了“海选”无目标、得票散的情况,弥补了“海推直选”环节多、成本高的不足。二是通过“毛遂自荐”的报名方式,拓宽了农村基层群众选好当家人的渠道,搭建了农村优秀人才发挥才干的平台。三是将原候选人的“无序”竞争变为现在“自荐”人的“有序”竞争,改“暗”争为“明”争,降低了贿选出现的概率。四是“自荐海选”的选举,正常情况下选举次数不超过两次,“海推直选”的选举,选举次数至少要两次。2008年,余杭全区192个村自荐海选村委会一次选举成功的村有137个,占71.4%,比2005年的57%大幅度增加。
此外,竞职演说、竞选承诺等制度也在浙江许多地区推行,浙江的基层民主选举在创新中不断深化。
(二)“民主恳谈”、“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基层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践
“民主恳谈”是对温岭市在乡村、城镇及市直机关开展的各种基层民主活动的统称。温岭民主恳谈发端于1999年松门镇“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当时松门镇基于增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考虑,采用论坛形式,邀请村民同镇领导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坐在一起进行交流,村民们畅所欲言,平等对话,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效,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被誉为“松门镇的焦点访谈”。此后,类似活动迅速发展,民主恳谈逐步推广到温岭的政府机关和非公企业,乡镇重大事务决策、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公共事务及党内民主生活会都广泛引入了民主恳谈机制。2004年3月,温岭民主恳谈获得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5年7月,温岭市新河镇再次创新,把民主恳谈的方式引入人代会,让民众与代表参与到公共预算的审核和监督过程中来。
民主恳谈在沟通民意、增进基层政府与村民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形成了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层地方治理模式,被誉为“中国21世纪基层民主的第一缕曙光”。
2004年2月到6月,武义县在白洋街道后陈村开展完善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村级民主监督体制与机制,以便更好地解决村务管理中由于监督“缺位”或“错位”而造成的各类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后陈村制定了《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这两项重要制度,并为有效执行村务监督制度,创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是全国第一个在村民自治中专门从事监督的村级组织。这一做法经过一年的运行,实践证明成效显著。2005年5月后已在武义全县的550多个村庄中普遍推广。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设及其职权配置,把村务监督专职化,增强了监督权行使的独立性,不仅注重事后的监察,而且注重事前的防范,监督的力度也明显增强。同时,它还在村民中发挥了上下沟通、释疑解惑的作用,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融合。
此外,仙居和宁波等地创立的村务“公决制”,余杭区的“双述”、“双评”制度,衢州市的“五步工作法”等,也颇具特色。
(三)“选聘分离”、“现代和谐社区”:改革城市社区民主管理模式的实践
2003年,宁波市海曙区在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中,实行了“选聘分离”制度,在社区管理模式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所谓“选聘分离”,指的是由义务的自治组织(居委会)与付酬的专业社工相结合,居委会代表社区民意,而社工贯彻居委会的意志,负责完成社区日常事务包括政府指定事务,聘用社工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至于社工的招聘,则由各区政府、街道办统一操作前期甄选考核工作,各居委会则出面签订年度劳动合同。居委会掌握“用人权”,如果社工绩效考核不达标,可依法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该模式完善了社区治理结构,提高社区工作效率,被学者们称为社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居委会像公司的董事会,社工组成的居委会办公室像董事会聘用的经理层,“是居委会运作模式的一种根本性变革。”
2004年开始,杭州市下城区积极探索“五位一体”、“五力合一”、“三评互动”的“现代和谐社区”发展新模式。
“五位一体”指的是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生态型社区、学习型社区、平安型社区的社区建设目标体系。“五力合一”指党委核心力、政府推动力、社会参与力、市场运作力、社区自治力的运行机制。“三评互动”,是指通过居民评社区、社区评部门、部门评社区,将群众评选、社区评议、政府评估三者有机结合,形成了以群众公认和满意度为核心社区考评机制的评价机制。
“现代和谐社区”突出“参与”的重要性,依靠社区居民和民间组织的力量,共建共享,从而推进了社区的民主管理。
(四)“工资协商”、“工会维权”:拓展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
2003年,温岭市新河镇政府为解决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劳务纠纷而想出来一个点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当时,13名从各类企业中选派的职工代表与20多名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工资协商。在此基础上,经过改进和完善而逐步形成了新河镇羊毛衫行业的工资协商机制。之后,这一做法在温岭的其他行业得到了推广。
据统计,从2003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到2004年,新河羊毛衫行业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有11次,共120人;2004年到2005年,这一数据降低到3次,共11人;2005年到2006年只有一次3人;2007年无工人上访记录。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评价称,温岭的工资协商机制,着眼于重构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000年10月,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2005年1月更名为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成立,一种全新的工会维权模式悄然启幕。经过几年的实践,该协会用“借风、借力、借理”的方法,成功地摸索出一套运作机制,其具体做法可以总结为“五条经验”: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与律师事务所“挂钩”;建立跨地区的工会联合维权工作站;与媒体合作;聘请义乌市各级领导担任“顾问”。
协会通过上述途径,主动建立了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用社会化服务的手段强化和延伸了工会维权职能,这种社会化的维权模式大大降低了职工维权的成本,并且大大化解了劳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200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这一做法作出重要批示。2008年,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此外,“工会直选”等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实践,也在基层民主建设中产生了较深影响和积极作用。
(五)“民间商会”、“农村合作协会”:推进社会组织新型合作化的实践
温州商会是我国最具民间特质和发展最好的现代商会之一。截至2007年4月,温州市共有商会400多个,其中市级商会131个。近些年,温州商会不仅在数量上快速增长,而且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打火机应诉欧盟反倾销调查一案,正是在温州商会的不断声援和协调下而顺利结案。
最近几年,温州商会和行业协会,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商会的领导人;依靠会员企业的会费、理事单位的自愿捐助和章程规定的服务性收费等方式成为商会运作的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组织决策的民主性、代表性,不断完善和健全商会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并且,在长期的市场活动中发展出了一套基于群体自愿遵守的制度规范和纠纷化解机制。
有学者表示,温州民间商会的大量涌现并以其独特的组织优势公开地介入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之中,成为不同于国家力量的一种自下而上的组织力量,对社会的运作甚至是政府的决策和目标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标志着工商领域内社会自主治理格局的形成。
2006年3月25日,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瑞安农协的会训是“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三位一体”系指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乃至整个农村金融、流通和技术推广体系结为一体。“条块交融”系指专业性合作与社区性合作相互交融。在此基础上,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
农村合作协会成立以来,积极发挥联合联动、联保联贷、联购联销的作用,为解决农业生产、资金支撑、市场对接等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有人评价,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形成的统一而又多元、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农村合作体系,掀起新农村建设的新篇章,为全国改革积累了经验。
以上对浙江基层民主的诸多做法和创新之举,只作一粗略介绍。它们尽管带有鲜明的浙江印记,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创新之举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其中的一些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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