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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平隔成14个房间 “群租房”隐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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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又把袜子晾在我门口了?”“哪家的电线搭拉到我床上了?”“刚才谁用煤气没关火?”……每天一早,各种抱怨就充斥着小孙的“家”。也难怪,120多平方米的屋子被隔成14个房间,住着互不相识的人,想“和平共处”真是难于登天。这就是本市“群租房”现象的一个缩影,上周五开庭的本市首例“群租房”案,也曝出了“群租房”在监管上所面临的难题。而“群租房”经济链条上,最大的受益者是拆改房屋的房东或“二房东”。
 

● “候鸟族”热衷“群租房”

  今年3月初,出于专业实践需要,在山东读研的小孙只身来京实习。同多数“北漂族”一样,毫无收入的他要面临高房租的压力。最终,经朋友介绍,他以每月600元的价格找到了栖身之所。

  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门板改造的简易单人床——这就是小孙在北京的“家”。“我们的租期一般都不长,少的两三个月,多的也很少超过一年。”小孙戏称,他们就是“候鸟族”,人到哪里就把家安到哪里,虽然“群租”有诸多不便,安全也没保障,但是低廉的房租无疑可以压倒一切困难。

  刚来北京的小丽也看中了刘家窑的一间“群租房”,但中介竟然拒绝和她签租房协议。“我们只收取一个月的房租600元作为中介费,其他的事情你自己找房东商量,我们不管。”“群租房”通常租期较短,中介公司不好管理,所以不会和客户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虽然没有任何文字性的合同作为保障,但考虑到群租房一“床”难求的现状,小丽还是租了下来,可后来一了解,对自己“负责”的房东竟是个“二房东”。

  ● “二房东”翻倍牟利

  据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资深经纪人王先生介绍,“群租房”一般都是“二房东”搞的,其中,9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大小的房子是他们的首选。王先生说,因为“群租”风险比较大,所以一般正规中介公司几乎不做“群租”生意,最多只代理4人以内的“合租”。

  老杨在十年前就做“二房东”生意。当时在父母资助下租下三元桥附近一套房子,将其隔断装修后转租给外地进京的人,以此开始自己的事业。“当初改装时把厨房也拆了,按照8平方米左右一间用隔板隔断,不足70平方米的房子愣是隔出6个单间。”老杨说,用隔板一是考虑改装起来方便,另外如果正房东不同意了改回来也痛快。从此,老杨就在家中上起“班”,专门负责看房子、收房租和交水电费。后来,老杨的房租收入越来越可观。经过十余年的奋斗,到了老杨终于有了足够的钱将房子买下。同时,他又向父母朋友借了些钱,连同对面的一套房子也一同买下,并将两套房子打通,两个阁楼重新加盖装修,拥有了现在20多个隔间。按每间每月600元的租价计算,刨除自己住的不算,一个月下来,老杨光是看房子就有1万6千元的收入。老杨现在盘算着再将楼下一套无人居住的房子买下来,继续隔断出租,逐渐形成自己的“租房王国”。

  在“二房东”圈子里摸爬滚打多年的李某给记者算了笔账,海淀区四季青附近一套3居室最多能租5000元,但要是打出20多个隔断,那月租至少上万,其中的差价是他们牟利的根源。

  不过2007年,着实让李某提心吊胆了一阵。“那年《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意见稿说‘楼房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这简直就断了我的财路。”但《规定》去年正式出台后,取消了这个限制,让李某和他的“同行”大松了一口气。

  “我们和业主签租房合同时,一定会注明享有房屋使用权,可以改变现有格局,这样业主也管不了我们。”李某说,因为隔断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会造成安全隐患,所以房屋管理部门也不会多加干涉。

  ● “群租房”难以监管

  其实,针对“群租房”产生的隐患,《规定》还是做出了前期预防和事后处罚的规定,例如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订立租房合同后7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如果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可以责令业主改正并处罚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但业主为了少纳税或不纳税,不会主动登记。这样就没人能了解房屋的出租情况。

  对于“群租房”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的答案竟是束手无策。“按照法律,我们不能随便入室检查私人住宅,只能督促物业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而一些物业也道出了他们的难处——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不会到社区登记,物业也不知道里面究竟住些什么人,只有等周围邻居反映了,物业才能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消防部门的说法一样,公安部门也表示不能随便搜查他人住宅。民警表示,“群租房”确实容易发生同室盗以及其他治安事件,但警方只能处置事件本身,无权干涉房主租房。

  看来,治理“群租”乱需要公安、房管、卫生、物业、中介多部门、多单位联动,另外,还应征求邻居的意见,只依靠某一部门很难有效管理。(记者 高健 实习生 毛振华 郭莉)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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