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沈阳得到青年创业贷款的创业者,其个人信用将被银行记录在案。11月24日,共青团沈阳市委与盛京银行签署了沈阳青年创业贷款银行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沈阳市青年创业贷款今后将由委托银行发放,创业基金使用者的信用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据了解,青年创业基金提供的贷款金额在3万元至5万元,无任何利息,且不需要抵押担保,贷款申请人需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在3年内还清。
来源:东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山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