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规定,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进一步降低了车辆通行费和港务费,对进出福建省港口的中西部省份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从5类车型的1.925元/公里和4类车型1.654元/公里,统一下降至1.1元/公里;通行福建省境内普通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从每趟次40元或35元统一降低到25元。同时,对中西部省份经福建省港口进出的货物免征货物港务费。
第二,口岸检查单位开设“绿色通道”,对中西部省份进出口的货物实行优先报关、报验。
第三,鼓励投资福建港口。对中西部省份在我省建设港口优先提供港口岸线资源,优先审批或核准,并参照实行我省重点项目的用地、用海优惠政策。
此外,我省接下来还将争取中央部门的支持,向铁道部争取对进出福建港口的集装箱运输实行运价下浮的政策,争取增辟中西部省份重点城市到福州、厦门、泉州口岸铁路集装箱班列。
来源:中国招商投资网 责任编辑:w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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