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享有省、杭州市、萧山区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南阳镇党委政府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全镇工业经济的更快发展,也相继出台了有关财政让利政策。
主要有: 1、凡客商来南阳开发区投资,土地实行优惠出让,外资项目以及高科技项目可特别优惠,并且开发区企业减半征收城建配套费。
2、新办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从企业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属镇财政所得部分实行二免三年减半,土地实行优惠出让,并减半征收城建配费(先征后返)。
3、鼓励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对公益性事业的投资,若符合南阳总体规划要求的,镇政府无偿为其提供土地;营利性公益事业的有关税、规费,属镇财政分成部分可免收三年(先征后返)。
4、鼓励国内外客商来南阳投资旅游业。新办的旅游企业,符合城建规划要求,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属镇财政所得部分实行前两年全额返回,后三年减半返回(两免三减半),土地优惠出让,并减半征收城建配套费。
5、进区企业,自签订项目意向之日到项目竣工投产,凡涉及政府部门办理的一系列手续,由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6、生产性外资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限有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两免三减半”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在“两免三减半”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 再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对内外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协商确定“一厂一策,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
来源:中国招商投资网 责任编辑:wmx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