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将开展“企业服务年”专项督查活动,以“纪律之剑”促进机关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助推企业发展。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就全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明令“十个严禁”,并将于本周六开展“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广场接访活动,受理党政机关涉企违法违规行为。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十个严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涉企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并公开曝光。市纪委监察局即日起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96178。
对于违反“十个严禁”的违法违规事件,市纪委、监察局以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于本周六举行广场接访活动,进行受理。其中,司法、仲裁和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投诉件,不予重复受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再重复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联合办案等方法,对接访活动受理的信访件,进行集中处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力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接访活动于本周六上午8:30至11:30举行,市本级接访地点设在世纪广场。鹿城区设在松台广场,瓯海区设在兴海路,龙湾区设在河泥荡公园。
记者 王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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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
严禁向企业收取法定收费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开展涉及企业出资或变相支付费用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严禁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严禁对企业以罚代管、以罚代法;严禁擅自增设审批前置条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乱办培训班、拖拉推诿和故意刁难;严禁向企业推销产品、承揽业务、强行征订报刊、索取或低价购买商品;严禁向企业借款和借用车辆;严禁向企业转嫁宴请、娱乐、旅游等费用,或到企业报销相关发票(凭证);严禁委托企业代为炒股、炒汇、买卖基金等投资活动;严禁其他损害企业利益、影响经济发展的行为。
接访活动受理范围:
●向企业收取法定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开展涉及企业出资或变相支付费用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
●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
●对企业以罚代管、以罚代法;
●擅自增设审批前置条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乱办培训班、拖拉推诿和故意刁难;
●向企业推销产品、承揽业务、强行征订报刊、索取或低价购买商品;
●向企业借款和借用车辆;
●向企业转嫁宴请、娱乐、旅游等费用,或到企业报销相关发票(凭证);
●委托企业代为炒股、炒汇、买卖基金等投资活动;
●其他损害企业利益、影响经济发展的行为。
来源:温州网 责任编辑: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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