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供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并明确提出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将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
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浙江省政府指出,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9月至10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即可以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明年1月视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广力度。
据了解,此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原则上在浙江省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研究适合本地的具体扶持政策,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全省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省金融办会同工商、银监和人行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但是各地在试点期间擅自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
来源:温州商报 责任编辑:刘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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