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醉驾致人死亡恶性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孙伟铭和广东一醉驾致人死亡案被告人黎景全均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两起醉驾案被告人被判无期妥当。
8日上午,备受世人关注的成都醉驾男子孙伟铭一审被判死刑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进行二审终审判决。当天,三方受害者家属张志宇、韩常进、 金宇航和孙伟铭的妈妈、妹妹等参加二审宣判,孙伟铭的父亲因前日的肿瘤手术需要住院不能参加。二审宣判向媒体开放,同时还在可容纳300人的会议室设立观 摩庭,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让旁听人员现场观看庭审过程。
8点35分,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开始宣读二审判决书。法庭先就孙伟铭律师于4日二审当中提出的新证据予以不予采纳的意见。 8点48分,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宣布,法庭认定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宣 判后,孙伟铭当庭大哭,大喊:“妈妈、妹妹”。
案件回放
孙家赔偿百万获受害者家属谅解
去年12月14日中午,成都30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在成都市成龙路越过黄色双实线,连撞5车后逃逸,导致4死1伤的惨剧。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中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此后,孙家多方筹集了100万元,赔偿给死伤者,并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
来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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