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苍南两地小额贷款公司国庆节前获省金融办批复,开业在即。温州市政府金融办日前出台《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指导意见(暂行)》,给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念上“紧箍咒”。
据市政府金融办透露,分别由奥康集团、天信投资集团作为主发起人的永嘉瑞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于9月26日获得省金融办批复,是我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中首批获准设立的两家公司。预计温州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快将于10月18日开业。另外,同期上报省金融办的由瑞安华峰集团联合瑞明控股有限公司、胜华波等15家当地企业和陈爱丽等3位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的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批复中。
为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经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温州市政府金融办日前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指导意见(暂行)》。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基本制度,参照银行业机构的信贷管理办法来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3年内,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股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以“三农”和小企业为目标客户,落实70%的资金投向50万以下小客户的经营要求。贷款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初期两三年内原则上不分红,产生的利润作为公司的风险金存入商业银行,不得作为资本金发放贷款。经营过程中发生超过资本金10%以上的不良贷款,或发生超过资本金3%以上的呆滞贷款,要召开董事会处置不良贷款。
作者:商报记者 吴雪艳
来源:温州商报 责任编辑:刘东海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