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12月10日报道,12月8日,在哈尔滨举行的水价听证会上,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的 退休老教师刘天晓盛怒之下,向大会主持人扔矿泉水瓶以示抗议。听证会后,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上涨0.6元,涨幅为33%。本次听证会有13名民众代表参加, 然而,其本身的“代表性”、“代表能力”受到质疑,因为这13位民众代表中,名义上的“下岗职工代表”竟是退休干部;名义上的“退休职工代表”原来是企业 董事长……
价格听证会近年来已经成了 “听涨会”的代名词,那些参与听证的“代表们”到底是怎么遴选产生的?为啥这些“代表”的意见总是和想要涨价的企业方出奇的一致?这些早已成了公众议论的焦点。
看惯了国外各种听证会上拍桌子、摔椅子、举牌子抗议的新闻,再看咱们的听证会上“一团和气”的景象, 确实有点不太习惯。幸好,退休老教师刘天晓用一个矿泉水瓶打碎了一团和气的吊诡氛围。这位老教师走街串巷,实地调查了水涨价的不合理性,然后拿出5条意 见,但是连续9次举手申请发言,却遭到了主持人“不合常理”的冷遇。无奈之下,只好用矿泉水瓶泄愤,以示抗议。
纵观整个事件,笔者觉得,刘老师扔出去的不是矿泉水瓶,而是一颗炸弹。这颗炸弹引爆的也不仅仅是哈尔滨的水价听证会,而是听证会的制度与程序。
听证会制度的理论基础,源于英美法系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程序正义原则。上世纪90年代,听证会制度被引 入中国,这个制度包括价格听证会,它的法律依据是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只不过在这部法律中,对价格听证会应该如何操作没有具体规定。因此,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对价格听证会的程序作了规定。
应该说,政府引入的价格听证的初衷,是为了更有力地监督那些“特殊商品”定价行为的自然公正与程序正 义。但是,在这些年的实际操作中,这个初衷却并没有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面对一个个怪异局面,只要稍微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制度如果 违背了它的设计初衷,那么这个制度肯定就“有病”了,必须马上治疗,做出改变与调整。现在,价格听证会制度或许就到了这样一个时刻,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与调 整。
应该看到,价格听证的程序规定确实不够详细,给“暗箱操作、人为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并且消费者参 与性不够,一个关系大量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价格听证会,往往只让10多个人参加,这个参与比例严重不合理。此外,听证程序公开性偏低,到底是哪些人参加了听 证会,这些代表的遴选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此外,听证会的对等性不足,有的听证会只设立涨价的几个标准,先入为主就是要涨价,只是涨多少的问题,至于参与者 想要提出降价要求,甚至是取消收费的要求,根本就没办法表达。
这些“症状”似乎都在表明,价格听证会制度“有病”了,需要想办法治疗,通过调整出台更加公正、透 明,真正能够表达民意,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新法规,来重新规范这个制度。否则,听证会变成“听涨会”,这个制度就不妨取消了吧,省得再演这么一出戏。你们演 得累,消费者看得也累…… (
来源: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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