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问题,温州以龙湾区为试点,加快完善新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截至目前,龙湾已有5个地块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列为出让前置条件,其中2个地块已摘牌。
按照浙江省《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的规定,龙湾区要求出让地块内应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场所,与新出让的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项目工程摘牌后,政府与项目房开公司签订监管协议,要求各建设单位按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落实。
该标准规定
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高层建筑每幢宜设置一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收集点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50%;收集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存放点场地总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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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商会网 责任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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