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报道称,首部《放贷人条例》目前已被列入国务院计划,力争在年内推出。不过,随着《放贷人条例》呼之欲出,小额贷款公司越来越遭遇身份的尴尬。温州市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放贷人条例出台后,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只贷不存”的先天不足并未得到解决,前途仍然未卜。
据了解,上海最早成立的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基本放完,且有一批贷款已经陆续归还。
尚无大规模坏账出现
上海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近5个月的发展,又一批短期贷款陆续到期。据《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小贷公司运转正常,最大的特点,所有的贷款都能如期归还。
奉贤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袁洁弟表示,从12月12日开业至今,公司贷款余额最高的时候达到9965万,1亿的注册资本所剩无几。从3月下旬开始,有2000多万到期的贷款已经陆续归还了。让他欣慰的是,目前回款情况比较的好,没有一家逾期还款,利息也没有拖欠的现象。袁洁弟表示,这说明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对风险管理的把握比较恰当,企业的诚信度在提高。
据了解,奉贤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年息15%,月息千分之12.6左右,略低于全市的平均利率。袁洁弟表示,就早期成立的几家小额贷款公司来看,宝山宝莲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则相对谨慎,松江、青浦的小额贷款公司放款速度比较快,基本上把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放出去了,利息也略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温州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回款情况比较好,有的已经转回两轮了,款项转回来又放出去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坏账。
“只贷不存”先天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刘萍11日建议,让国内的民间金融和民间借贷阳光化,培养中国的贷款零售商,建设多层次信贷市场。
“中国信贷市场被银行垄断,而在国外,放贷人的主体形式不受限制,有自然人、公司、企业、协会,可以是各种形式。”她表示,目前《放贷人条例》提交上去以后,已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今年的调研计划,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打破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的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周德文表示,“只贷不存”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先天不足”,这种经营模式严格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放贷人条例》出台以后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以苍南联信小额贷款公司为例,由于当地中小企业需求量大,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联信的注册资金1亿元已经全部放贷出去了,这当中也有一部分开始回收,但数额相对较少。政府相关实施意见中明确写着,融资比例是1:1,或者1:0.5。当时答应给联信融资5000万元支持的中国人民银行苍南支行,却迟迟没有把这笔资金划拨到位。没有了后续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很难再继续开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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