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杰豪集团的“杰豪”商标被湖北省黄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至此,我市驰名商标总数已达到17枚。 杰豪集团是中国皮鞋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之一,该公司于1999年注册了“杰豪”商标,并先后通过转让或注册方式注册了“杰豪”、“豪杰”、“杰之豪”、“杰尔豪”等多种保护性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杰豪”商标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被评为温州市知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
今年3月5日,“杰豪”商标管理人员在湖北武穴市相娟皮具商场,发现该商场销售的皮具商标与“杰豪”商标中的文字部分完全相同,侵犯了“杰豪”的商标专有权。为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彻底打击“李鬼”,杰豪决定以此次商标侵权案作为突破口,向湖北省黄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认定“杰豪”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申请。
黄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后,认为“杰豪”符合商标法关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实质条件,依法认定“杰豪”商标为驰名商标。
据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市目前拥有的驰名商标中,通过“司法认定”途径获得的有“奥康”、“红蜻蜓”、“日泰”、“长城”、“华通”和“杰豪”;通过“个案认定”途径获得的是“法派”和“天正”;其余如“正泰”、“德力西”和“人民”等等,则通过“商标管理程序”途径获得。
来源:温州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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