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小波)客户王先生2016年03月25日,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温州中心支公司购买了泰康附加全能保C款重大疾病保险,首期保费730元,保险金额10万元。
2017年7月4日,王先生经医院检查发现患颅内海绵状血管瘤,经手术治疗7月21日出院,出院后代理人马上收集材料,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公司以海绵状血管瘤为先天性进行了拒赔,客户接到通知后,非常气愤,认为公司找理由推脱拒赔。客户王先生再次提出申诉,其代理人多次向公司反馈客户意见,公司再次派调查人员向医院做调查核实,面见主治医生,询问客户病因及病历诊断结果。主治医生反馈王先生此类病大多是先天性的,但也有后天形成的,经认真核查认为王先生的血管瘤是后天形成的。调查人员找到病种分类稽查科主任解释病历病种分类情况,稽查科主任解释病种归类的包容性,经医院认定后重新修改疾病编码并确认证明王先生此病并非先天性。
重新提交报告后,经公司多方取证与审核,同时通过代理人多次反馈,公司调查员深入客户周边医院、单位、社保、邻居、医生、多角度多方位了解被保险人王先生的情况后形成全面报告,公司最后做出全额赔付10万的理赔通知。
历经一个多月的理赔时间,在客户王先生的心里,业务代表周银妹主管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优秀的代理人,不辞辛劳、主动联系、时时劝慰,细心周到,深深被她的敬业精神及周到的服务所感动,表示有机会还会加保。经过此事也相信泰康是一家服务优良的公司,是值得信赖的一家大公司,表示养老社区不仅自己家人都会选择,更会向朋友介绍大家共同选择。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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