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创业可获得更多资金支持。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财政、人社部门将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进行针对性扶持,创业发展期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据介绍,创业引导资金分为两块,分别为初始创业引导资金、创业发展引导资金。这两笔资金都是通过省级委托合作银行和市级委托国有担保公司,对初始阶段、创业发展阶段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两笔创业引导资金的发放范围有所不同。其中,初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扶持我市初始创业且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生,以及退役3年内的退役士兵。创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针对在我市已创办小微企业且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5年内的退役士兵。
“申请初始创业引导资金,必须在合肥市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担任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为企业主要出资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创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创业领域、创业项目、详细的创业计划项目方案,还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他们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在校大学生还要有高校提供的推荐书。”
创业人员申请创业发展引导资金,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的员工队伍、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前景良好等条件。他们创办的小微企业在合肥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自己要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持有企业股权不低于30%。“企业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70%,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该负责人说,企业健康持续经营达2年以上,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型企业要求。
只要创业人员符合条件,市财政、人社部门将委托国有担保公司对创业项目贷款进行担保。省级合作银行向初始创业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发放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向创业发展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来源:合肥日报 责任编辑: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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