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满足大学生创业场地及孵化服务需求,
帮助优质项目成长发展,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驻孵化项目啦!
基地基本情况
A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香洲区南屏镇濂泉路3号,总建筑面积达26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项目团队40个。基地为创业团队免费提供3-5年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水电费全免。创业项目申请通过后即可“拎包”入驻;另外,基地为创业团队免费提供工商注册、财税咨询、政策咨询、法务咨询、创业指导、 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申报条件
A
1.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市、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和高端服务产业等。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已经配备到位。
3.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或可行的投融资、商业贷款方案。
4.已经登记注册的,注册登记时间不得超过3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并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6.申请入驻项目尚未依法登记注册的,需在入驻后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注册的企业需在入驻后1个月内完成地址变更等手续。
申报对象
A
1.具有符合我市、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市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博士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港澳青年、退伍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入驻对象创业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和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限制。
2.在我市、我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3.我市、我区认定的其他创业扶持对象。
重点引进项目
A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定位,重点引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港澳青年是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青年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团队和企业(注册企业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2.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25%以上的;
3.港澳青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
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A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10日,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常态化受理入驻申请。申报结束后,各类申报对象可继续申请,作为入驻备选项目,不定期开展项目评审。
(二)申报材料
此次申报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申报对象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入驻资格及五年内申报资格。
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团队或个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下同);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拟入人员花名册。
3.《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章程复印件(已办理工商注册者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荣誉证书等)。
5.申报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中的港澳青年需提供身份证或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或港澳工作证明等;
(2)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的证明材料;
(3)港澳青年担任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任职证明。
申请及入驻流程
A
(一)申请。
申报对象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珠海市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和《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项目入驻申报+企业(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hsjycyxh@163.com。申报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已创办企业的团队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6-8828306,13570626528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3169672660
(二)受理。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并对入驻项目申请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邮件中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补充材料的,通过邮件通知申报对象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资格。
(三)评审。
基地于6月中旬组织有关创业指导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从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论证提出建议。
(四)审批。
1.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符合入驻条件,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香洲区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项目或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以及博士生、高层次人才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核,报经创业孵化基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培育。
(五)办理入驻手续。
办理入驻手续。经评估、审核获准入驻的企业项目,在接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部入驻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正式入驻手续,开展正常创业活动。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企业(项目)孵化协议书》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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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
和计划书编制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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