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刘以辉 张葵阳) 近年来,烟台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医患双方纠纷赔偿对薄公堂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影响了患者自身治疗和医疗公共秩序。为此,烟台市司法、卫生等部门也在不断尝试探索缓解矛盾的办法。
12月1日,记者了解到,由烟台市卫生局、综治办、司法局和保监分局联合签署的《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印发,烟台市将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衔接联动。
目前,出现医患纠纷,常规做法是采取医患双方协商、医调委第三方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四个途径进行解决。
但在医患纠纷发生时,不少患者或患者家属因不了解具体维权措施,往往会采取与医院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其中难免会出现患方或者亲友漫天要价,达不到愿望时,就会采取堵医院、设灵堂、殴打医生等过激行为。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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