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 账户: 密码: >>视频商会 自助建站区
温州模式  |  温州商帮  |  政府招商  |  诚信联盟  |  供求大全  |  法律维权  |  财经纵横  |  管理之道  |  礼仪社交
温州商会  |  温州品牌  |  走进温州  |  商户家园  |  库存特价  |  商经新闻  |  招标采购  |  创业天地  |  衣食住行
当前位置:首页 > 6财经纵横 > 投资理财 > 保险 > 正文
大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年
http://www.88088.com   中国温州商会网
浏览方式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关键词:低于 保险 补偿 农合 大病 比例 政策 医疗 费用 累计)
  

   (见习记者 张灿强 记者 廖晓生)日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今后,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我省将按照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5%左右的比例(2013年不低于筹资标准5%比例),由统筹地区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或当年统筹基金中划出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资金。2013年,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较多的设区市可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到2015年,覆盖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县(市、区)。

据介绍,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新农合的参合人。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补偿政策继续执行),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


 

来源: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张进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 关 链 接
相 关 评 论     >>全部评论
  发 表 评 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点招商
日本脱糖电饭煲
富氢电解水元素杯
医用级别不锈钢筷
 
商务资讯
休闲生活
 温州商会会员团购中心
     
  COPYRIGHT © 2000-2013 中国温州商会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  
国内客服电话:400-822-8182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