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 注:1、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积极部分 无。 3.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3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9年8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申购、赎回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第十条第(六)款的规定,交纳一定的申购、赎回佣金。 本基金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费用计算公式为: 申购/赎回佣金=申购/赎回份额×佣金比率 本基金申购、赎回佣金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投资人申购、赎回确认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费用、销售服务费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等。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更新,本期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释义”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相关公告,更新了公司董事、监事、本基金基金经理及投委会成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等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表现 7、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24,864,851.70 97.88 其中:股票 524,864,851.70 97.8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33,056.79 1.05 6 其他资产 5,757,352.00 1.07 7 合计 536,255,260.49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0.00 0.00 B 采矿业 63,800,792.28 11.91 C 制造业 44,520,164.71 8.3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2,726,711.06 6.11 E 建筑业 53,648,669.88 1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2,000,259.00 0.3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691,190.60 2.18 H 住宿和餐饮业 0.00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377,952.98 3.99 J 金融业 276,898,930.42 51.69 K 房地产业 18,200,180.77 3.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0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0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00 0.00 P 教育 0.00 0.00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0.00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00 0.00 S 综合 0.00 0.00 合计 524,864,851.70 97.97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6,017,228 69,799,844.80 13.03 2 601328 交通银行 9,455,115 38,482,318.05 7.18 3 601288 农业银行 12,637,000 31,087,020.00 5.80 4 600030 中信证券 2,952,954 29,913,424.02 5.58 5 601088 中国神华 1,414,490 23,961,460.60 4.47 6 601601 中国太保 1,347,673 21,468,430.89 4.01 7 601668 中国建筑 6,431,400 21,030,678.00 3.93 8 601939 建设银行 4,943,922 20,517,276.30 3.83 9 600048 保利地产 1,836,547 18,200,180.77 3.40 10 601818 光大银行 6,232,766 18,012,693.74 3.36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46.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18,342.22 3 应收股利 4,135,990.56 4 应收利息 1,073.0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757,352.00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8.26-2009.12.31 10.40% 1.55% 11.41% 1.95% -1.01% -0.40% 2010年 -23.37% 1.49% -22.84% 1.52% -0.53% -0.03% 2011年 -19.79% 1.16% -19.79% 1.20% 0.00% -0.04% 2012年 10.21% 1.10% 6.83% 1.12% 3.38% -0.02% 2013.1.1-2013.6.30 -17.28% 1.43% -18.29% 1.43% 1.0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8.14% 1.31% -39.81% 1.38% 1.67% -0.07%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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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温州商会网 责任编辑: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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