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市民政局接下来将联合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重拳出击,重点整治我市五类不规范地名,切实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文化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
此前,浙江省出台《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四大类地名中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根据《方案》要求,整治行动将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桥梁、隧道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大”是指取名名不副实,例如“首府”。“洋”是指非中文的取名,例如英文。“怪”则是指取名奇形怪状,生僻特殊。“重”则是取名与现有地名重复相近。同时,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户籍身份、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等。
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市五类不规范地名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一是对地名路牌与交通指示标志上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例如路牌路名与交通指示牌路名不一致,路牌显示为“人民路”而交通指示牌显示的却是“人名路”等情况,容易给群众造成误解。二是洞头撤县设区后部分道路与市区重名情况。三是清理整治苍南县龙港镇不规范地名。四是整治不动产证照和实际门牌上地名不一致情况。五是地图中的地名与地名审批名称存在不一致现象。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陈伟
来源:温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立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