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电子商务B2C模式已经取得巨大的发展,由于在这种模式下面临的是广大消费者,其发展空间仍非常之大,那么展望未来,现有B2C模式能否发展的更好呢?经过分析,提出多B2C电子商务模式,并指出新的模式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网民总数的持续高速增长,电子商务以其低廉的服务成本和高效便捷性必将获得更好的发展。商品零售业是一个巨大的行业,它与每个消费者都密切相关,这一行业有沃尔玛等传统商业巨子,也有亚马逊等电子商务零售龙头;实际上电子商务B to C模式在商品零售业已经发展了很长时间,那么在今后的发展中,是现有B to C模式继续存在,还是会有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出现?笔者分析认为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可能会应时而生。 一、现有B to C模式分析 (一)B to C模式的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掀起了电子商务浪潮,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电子商务B to C领域已经崛起了诸多有巨大影响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存在三种商业模式:1.与传统大卖场模式相对应的零售B to C模式。这种模式下,企业直接介入到销售过程中,自己采购,自己定价,自己销售。企业有自己的物流渠道,也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很多都支持货到付款,其代表企业有京东商城和亚马逊卓越;2.生产型企业直接网上销售的B to C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专注于经营自身生产的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其价格具有绝对的竞争力,这些企业一般没有自己的物流渠道,没有专门的支付平台,物流也由第三方承担,其代表PPG和宝鸟服饰;3.与传统交易市场相对应的由广大中小商户构成的大量卖家的B to C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电子商务企业更像一个市场管理方,提供场地和交易保证,而大量商家来租用柜台,这种模式提供的产品异常丰富,价格低廉;网站间接的介入交易过程中,而不直接参与双方的具体交易,其代表有淘宝网。 一种商业模式能否成为未来电子商务的主流,关键要看哪一种模式能对当前在传统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的,以沃尔玛为代表的传统商业模式构成实质的威胁,甚至取沃尔玛们而代之。笔者对现有模式作了分析。<优麦电子商务论文> (二)现有B to C模式缺陷分析 对于市场型B to C的淘宝网而言,从该模式的商业实质来看,其服务的主要是独立的个体或小商人形成的卖方,这是沃尔玛做不了,也不做的,所以它的模式与沃尔玛没有直接冲突,是另一细分市场,而非主流市场。 对于传统型的亚马逊卓越而言,它是网上商城的模式,其采购的对象和销售的对象都与沃尔玛相似,甚至是把一个小沃尔玛直接搬到了网上,是与沃尔玛直接竞争的模式。从形式上看,它倒是像主流模式,但是实际上亚马逊模式不能实质地威胁和战胜沃尔玛的模式,也不会是未来的整个商业市场的主流模式。最根本原因是:其成本与价格无法对沃尔玛形成明显的优势。一则其采购成本上没有优势,二则其运营上虽然省去店铺的成本,但是增加仓储与配送的成本,一消一涨,综合起来难以对沃尔玛形成明显的低价竞争优势。因而只是网上购物,送货上门,更方便,多占领了一个细分市场,但是它的模式从完整商业市场的全局上也是支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