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全联厅(经)通[2005] 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各计划单列市工商联:
全国工商联自1998年以来,对上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情况已连续六年进行了年度调研。这项调研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积极影响,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工商联今后每年的重点调研工作之一。2006年我会将继续开展第七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此调研主要是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的发展规律提供依据;同时为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在调研中可以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能够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二、调研范围
此调研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基本指标,凡本地区2005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二亿元人民币的民营企业均在统计范围之内。营业收入总额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其它收入的总和。
三、调研内容
1、调研的内容分别为《200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表一)和《2005年度企业情况和需求意向表》(表二)。
2、调研表二在2004年表的基础上做了较大改动,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情况的需要,增加了有关企业治理结构和发展战略、技术创新、企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填报时请认真审视。
3、所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经营情况。
四、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根据调研表的内容,组织上规模民营企业认真填写。2005年度的调研统计资料仍然采用数据库软件的方式统计录入和上报。各地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统计员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企业的所有各项内容录入到数据库软件中,校对无误后,再将数据库内容拷贝成软盘或通过网上(E-mail:shal@acfic.org.cn)报送。
五、填表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负责对本地区企业报送的调研表进行审核、盖章、汇总。
2、总公司(集团)企业(含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由所在注册地工商联负责上报。
3、企业填写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后方为有效。
4、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就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5、以出租店铺收取租金收入的商业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额应只计算本企业租金收入及其它收入,承租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不能合并计算。
6、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手写,不得使用传真件,以避免出现差错。
7、各地工商联请于2006年4月30日前以公函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清单报我会经济部(附数据库软盘及企业打印的原始表格)。
六、有关说明
1、《关于200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200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表一)、《2005年度企业情况和需求意向表》(表二)将在全国工商联网站上公布,各地工商联以及参与调研的企业可以通过网上下载调研通知和调研表。
网址名称:http://www.acfic.org.cn
2、我会经济部负责调研统计资料汇总和调研报告的撰写,并印制成册后分送各地工商联。
3、由我会向所有参加调研的企业发放证书。
4、调研排序结果将在中华工商时报、全国工商联网站上发布。
5、调研分析报告也将在中华工商时报等刊物上发表。
6、对在调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省级工商联组织,我会将予以嘉奖。
7、我会经济部将于2006年2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统计员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在培训班上发放数据库软件和使用说明。
8、此调研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望各地工商联与我会继续合作,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同把这项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联系单位: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联 系 人:沙 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3号(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010)65138862、65136677转2354
传 真:(010)65138862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二ΟО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