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属行业商会(同业公会)
2006年换届工作的意见
市属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工商联要在2006年进行换届。为了与市工商联换届工作做好衔接,进一步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省、市社团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市联直属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的实际情况,现对2006年市联直属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换届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加强工商联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为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更好地履行民间商会的各项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二、理事会的规模
理事会人数按照“民主、精干、效能”的原则,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但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正副会长人数原则上可按上届基数上下浮动20%以内,但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组成人员要综合考虑区域和性别的比例,在名额分配和安排上,要留有余地,随着行业企业的发展变化,逐步到位。理事实行替任制,担任理事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其在理事会的职务,由他的继任者或指定人选接替。
三、理事会人选的基本条件
理事会人选,要从政治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商会工作、行业代表性、社会贡献、社会形象等方面综合考察,进退年龄按社团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理事一般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合法手续。
正副会长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组织领导能力,行业代表性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作风正派,在本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会长一般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主营该行业。生产经营该行业的配套、附属产品及其他相关行业的,不能担任该行业商会(同业公会)会长。
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新一届理事会,要体现老、中、青梯次结构,既要保留部分老骨干,也要充实新面孔,积极稳妥推进新老交替。
现任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理事中,失去代表性或两年以上不参加工商联、行业商会活动及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这次换届不再提名。换届后如有上述情况出现,应在届中调整,并充实新的力量。
四、换届的程序
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换届前,提前一个月向市工商联书面报告换届时间、议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经市工商联批准同意后,成立换届领导小组或由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理事会筹备换届工作;市工商联牵头进行任期财务审计,并由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换届结果须于换届结束15日内报市工商联批复。
五、换届时间和组织领导
2005年任期届满未换届和2006年底前任期届满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须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这次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换届是新形势下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关精神,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工作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理事会要在市工商联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换届工作,保证换届工作平稳顺利。
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人选由有关组织或换届领导小组推荐,没有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的,由上一届理事会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人选由市工商联考察、审定。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商市工商联后,报理事会通过。
来源:温州总商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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