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D-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于2019年9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为使该规划更趋完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共3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接曹龙大道,南邻龙水河,西靠罗山五路,北邻瓯海大道,总用地面积约4.8公顷。
二、用地功能修改
规划修改后,12-D-07地块,主体用地功能为商务用地(B2),兼容医疗体检和培训教育功能,兼容比例不大于40%。12-D-08地块用地性质不变。
三、地块面积修改
规划修改后,12-D-07地块用地面积减少1088.5平方米,变更为29788.5平方米,12-D-08地块用地面积增加1088.5平方米,变更为17977.5平方米。
四、控制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12-D-07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6,建筑密度调整为35%,绿地率调整为20%,建筑总高(黄海高程)修改为185.1米(即含屋顶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在罗山五路。
12-D-08地块允许设置一处消防出入口,连接曹龙大道与12-D-07地块。
五、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12-D-07地块配置电力开闭所一处。
六、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修改后,12-D-07地块建筑色彩宜减少与周边暖色系的住宅建筑群之间的反差,超高层外墙色彩宜采用较为中性的灰色调。同时也建议周边未建设的居住用地增加中性色彩的配置,不宜形成整个瑶溪南单元过于统一的米黄色住宅群。建筑风格应现代大气,同时为避免单一的商业建筑在周边住宅群中的孤立感,建议增加裙楼副楼的沿街体量,从内部地块增加呼应,维持整体性。同时建筑与城市形象相融合,和谐展现自我形象。
七、主要图纸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共30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wenzhou.gov.cn
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ongwan.gov.cn/
永中街道办事处宣传栏、地块现场
地块现场联系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2楼(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5587689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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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责任编辑: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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