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要求,响应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温州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的部署,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温州金投”)拟设立混合所有制的温州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投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产融结合,推动温州产业重构,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金控投资拟定注册资本1亿元,温州金投全资子公司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5%,根据设立金控投资公司的推进进度,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略股东,以提升金控投资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单一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35%。
一、意向出资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意向出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设立二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投资公司不受此限),净资产余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额,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2.深耕相关行业,在细分行业有比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具有比较丰富的相关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经验。若是大型投资机构或基金管理机构需要有可验证的股权投资成功案例,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3.意向出资人应具有明确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推动金控投资持续发展和改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4.意向出资人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足额缴付出资款项;
5.意向出资人已就本次出资入股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6.意向出资人及其高管不存在下述负面事项,具体有:
(1)存在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2)最近五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其他失信行为。
二、本次公开征集期间
本次公开征集期间截止至2018年05月10日止。具有出资入股意向的投资者可于2018年05月10日前专人送达有关战略股东出资申请意向表及相关资料。
三、意向出资人提交资料要求
1.符合要求的战略股东意向出资申请表(见附件)。 2.意向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章程;
3.意向出资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意向出资人同意出资的内部决策文件;
5.意向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
6.意向出资人递交申请材料人员的授权文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机构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四、其他事项
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意向出资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意向出资人洽谈合作事宜,直至达成共识,并签署有关出资协议,成为战略股东,完成出资入股。
联系人:黄秀敏
联系电话:0577-8550208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
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04-13
附件:温州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战略股东意向出资申请表
来源:温州网 责任编辑: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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