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现较高质量的就业,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身上,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措施,在高校、各类大学生创业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确保政策措施发挥最大效应。
《通知》明确,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对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统一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力做好服务接续、推进就业见习、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帮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我市将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采取加强创业引领、降低准入门槛、实行税费减免、加大金融扶持、设立引导资金、强化孵化服务等举措,确保从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引领不少于5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模拟实训的每年不少于5000人。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上,我市将采取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益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提供岗位信息,增强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现代化建设,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短信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信息;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来源:淮安日报 责任编辑:金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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