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下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试公司”)进行现场评定,通过保护评定的申请方将获得质检总局颁发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并允许加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区别于认证制度,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是以政府公信力为担保,以政府部门为实施主体,同时顺应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潮流,采信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定结果,并涵盖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与保护、溯源、防伪丰富内涵的新型评定制度。
7.基本工作流程
四川省
河南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河南最多,居全国首位。
----多措并举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奖励由10一30万元) 尤其是河南省多措并举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市都有扶持激励措施,奖励金额由10万一30万元不等。正是由于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使河南的生态原产品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达30多种,位居全国首位。
山西-榆林市--出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实施意见(奖励20万元)
对于新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给予20万元经济奖励
(申请人可以是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者生产者)。
浙江省
湖北省
宜兴市政府对于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品保护产品的企业单位奖励不少于10万元。
名单公告(部分)
来源:中国温州商会网 责任编辑: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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